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龙头山乡大安山鸡领背(E:117°51′51.650″,N:28°50′41.261″)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无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