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城南加油站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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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仙岩路中段
项目名称 |
铅山县城南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外环路36号中共铅山县委党校对面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外环路36号中共铅山县委党校对面,地理位置为E117°47′11.140″,N28°17′56.246″。项目所在地北面为中共铅山县委党校,东面、西面及南面均为空地。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面的中共铅山县委党校距离93m。项目为新建加油站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油零售。 ******消防、电气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403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理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地面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铅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2.废气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油站对挥发出的烃类有机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理,对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 -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处理措施。对加油机、洗车机、潜油泵等设备,噪声声源采取减震隔音措施,使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对于来自附近道路的交通噪声,降噪措施主要采取在交通路旁设置复层绿化带;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应做好消音、降噪措施等;同时安装设备要与办公楼保持一定的距离。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油罐清洗废油泥、油罐清洗废水、隔油池油泥,不在加油站暂存,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油罩棚、储罐区、化粪池、隔油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防渗层技术应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站房、充电区等简单污染防治区域地面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须按照《报告******消防设施要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12)的要求进行设计,配备;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经环评计算,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周边50m范围。目前在厂房周边50m******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8.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