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保健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中医药健将康产业研究院(研发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东路31号
******保健院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东路 31号,项目总投资 4400 万元,总占地 21.7 亩,总建筑面积为 18000平方米,设有 120 张床位******保健院大楼、医技大楼、住院部大楼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等设施。
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过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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