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加工铜渣产品3万吨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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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仙岩路中段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加工铜渣产品3万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十八路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地锦******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内),地理位置为E117°41′14.96******有限公司,西侧为和源铜矿。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南面洋田畈距离1270m。项目以铜冶炼中频炉熔炼产生的铜渣为原材料,投料后加入水,经粉碎机粉碎、碾磨机粉磨、球磨、重选等工序年加工铜渣产品3万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备安装、配套环保设施以及供水供电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理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铅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2.废气处理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废气为原料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G1、道路运输扬尘G2、铜渣投料过程中的粉尘G3、粉磨过程产生的粉尘G4。工艺过程中通过全程注水抑制粉尘产生,装卸、堆放过程采用喷淋抑尘的方式处理产生的粉尘,运输过程通过对道路路面定期适量洒水,运输车辆清洗出厂,控制车速,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帆布等措施进行抑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中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 3.噪声处理措施。对上料机、粉碎机、碾磨机、球磨机、压滤机等机械设备,要在其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沉淀后产生的锌泥定期收集外售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防渗层技术应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生产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域防渗层技术应达到K≤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办公区等简单污染防治区域地面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原辅材料使用、贮存过程的管理,整个场地应防止明火。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经环评计算,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周边50m范围。目前在厂房周边50m******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8.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对意见。 |